2015年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6-07-29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海淀区国资委是负责本区区属国有企业监督和管理的区政府特设机构,具体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关规定。

  2、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本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区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8、负责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协调组织所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9、根据区政府授权,对区属城镇集体资产进行指导监管。

  10、对改制后的街道总公司中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行使出资人职责。

  11、安全监管职责

  (1)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业做好安全工作,从出资人的角度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2)负责本机关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海淀区国资委部门决算只包括一个本级单位。

  二、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1847.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16.6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30.36 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1718.11万元,与2015年年初部门预算支出总计相比,增加149.60万元,增长9.54%。主要原因:落实2014年10月1日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需增加工资、养老保险缴费、购房补贴等人员经费。

  三、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16.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1713.6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9.83%。收入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3万元,教育支出20.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万元,国有资产监管支出1526.12万元,其他支出50万元。

  (二)其他收入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17%。

  四、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18.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967.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34%。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8万元,行政运行支出879.04万元。

  (二)项目支出750.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43.66%。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00万元,教育支出19.0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77.75万元,其他支出42.29万元。

  (三)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1.2015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购买主体是海淀区国资委,服务内容包括车辆维修、邮电通信、会议、办公设备维修、物业取暖等,支出总额491.82万元 。

  2.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6.58万元。

  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13.6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13.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9.8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9.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17.61万元,与2015年年初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相比,增加149.10万元,增长9.51%。主要原因:落实2014年10月1日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需增加工资、养老保险缴费、购房补贴等人员经费。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7.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同2015年年初部门预算相比,增加149.10万元,增长9.51%。主要原因:落实2014年10月1日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需增加工资、养老保险缴费、购房补贴等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5年度决算2.63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2.63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其中:

  “人大事务”2015年度决算1.4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48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该项预算由区政府其他部门当年分配;

  “组织事务”2015年度决算0.8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0.8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该项预算由区政府其他部门当年分配;

  “其他共产党事务”2015年度决算0.3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0.35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该项预算由区政府其他部门当年分配;

  2、“公共安全支出”2015年度决算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8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其中:“司法”2015年度决算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8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该项预算由区政府其他部门当年分配;

  3、“教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19.0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1.43万元,减少7.00%。其中:“进修与培训”2015年度决算19.0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1.43万元,减少7.00%。主要原因:该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进行了计划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5年度决算88.8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4.37万元,增加19.29%。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5年度决算88.8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4.37万元,增加19.29%。主要原因:落实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工资改革方案。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15年度决算1556.7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83.24万元,增加5.65%。其中:“国有资产监管”2015年度决算1556.7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预算增加83.24万元,增加5.65%。主要原因:落实2014年10月1日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需增加工资、养老保险缴费、购房补贴等人员经费。

  6、“其他支出”2015年度决算42.2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预算减少7.71万元,减少15.42%。主要原因:加强经费管理,厉行节约。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此项经费。

  八、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财政拨款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基本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9.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56.42 %。同2015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相比,增加215.29万元,增长28.55%。主要原因:落实2014年10月1日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需增加“工资福利支出”134.93万元,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1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基本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2015年度决算677万元,比2015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4.93万元,增长24.89%。主要原因:落实2014年10月1日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需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7万元。

  (1)“基本工资” 2015年度决算154.3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79.29万元,增长105.65 %。主要原因:落实2014年10月1日工资改革方案。

  (2)“津贴补贴”2015年度决算381.2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6.50万元,增长1.73 %。主要原因:落实2014年10月1日工资改革方案。

  (3)“奖金”2015年度决算69.5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39.33万元,增长129.97%。主要原因:预决算编制口径有变化,此项经费由区人社局统一核定发放。

  (4)“社会保障缴费”2015年度决算70.3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8.26万元,增长13.31%。落实2014年10月1日工资改革方案需增加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缴费。

  (5)“伙食补助费”2015年度决算1.47万元,2015年初预算未安排。主要原因:参加区政府大型活动午餐所需。

  (6)“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015年度决算0.08万元,2015年年初预算未安排。主要原因:补发调出人员津贴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15年度决算86.49万元,比2015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09万元,增长45.60%。主要原因:新增办公信息化运行维护费,职工取暖费物业费管理改革。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1)“办公费”2015年度决算3.6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2.15万元,减少37.33 %。主要原因:加强办公消耗品的采购和使用管理,厉行节约。

  (2)“印刷费”2015年度决算1.40万元,2015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内部刊物印刷开支。

  (3)“邮电费”2015年度决算2.5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1.26万元,减少32.81 %。主要原因:进行电话调整,建立内部通话网络。

  (4)“取暖费”2015年度决算15.97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4.36万元,增长37.55%。主要原因:职工取暖费管理改革,加之上年度部分取暖费在今年报销。

  (5)“物业管理费”2015年度决算30.05万元,2015年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原因:物业费管理改革。

  (6)“维修费”2015年度决算0.3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1.10万元,减少76.39%。主要原因:加强办公设施设备管理,厉行节约。

  (7)“工会经费”2015年度决算8.6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56万元,增长18.12 %。主要原因:此项经费预算标准有调整,由工会组织按规定使用。

  (8)“福利费”2015年度决算10.8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按规定全部用于员工福利事业。

  (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决算11.5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0.12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车辆状况逐渐老化增加维修支出。

  (10)“其他交通费用”2015年度决算1.16万元,2015年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原因:因工作外出需求增加,公务用车保障不足。

  (1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15年度决算0.2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7.05万元,减少96%。

  主要原因:加强经费管理,厉行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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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合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5年预算下达数

  13.47

 

  2.00

  11.47

 

  11.47

  2015年决算数

  11.59

 

  0

  11.59

 

  11.59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海淀区国资委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海淀区国资委本级。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59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下达数13.47万元减少1.8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决算数0万元,2015年预算下达数0万元。主要原因:2015年因公出国经费预算由区有关部门统一编制,我单位当年未安排出国境活动。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决算数0万元,2015年预算下达数0万元。主要原因:本部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11.59万元,比2015年预算下达数11.47万元增加0.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决算数0万元,2015年预算下达数0万元。主要原因:2015年本部门没有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11.59万元,比2015年预算下达数11.47万元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车辆状况逐步老化增加维修支出。2015年实有公务用车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32万元。

  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日常公共经费支出88.40万元,比2014年增加(减少)27.62万元,增加46.92%。主要原因:1、新增办公信息化运行维护费15.50万元;2、工会活动支出比上年增加6.82万元;3、职工宿舍取暖费管理改革影响增加4.3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